5月份的受成率和转成率均没有100%的情况,则可能会出现既有部分超用结算,又有部分欠用考核的结果。
如此多的电量一旦进入偏差考核,就只能眼睁睁地接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人宰割的状态,由此将给用电侧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从发用电整体平衡的角度,这些待采购的需求实际用电量从发电侧也已经发生,发电侧也将面临超发的考核。
合同电量拍卖转让交易1月~5月的常规直购品种被拍卖的电量合计5284.428兆瓦时,假设这些电量都是为了避免偏差考核而被批零校核的电量,那么在用电侧事后转让交易中就会多出这些受让需求。
(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 ID:e-power365 作者:硕电小硕)
需求量差分析
今年1月~5月份的用电侧事后交易在6月3号展开,是最后一次调节已发生月份批发合同量的机会。在此交易回合,用电侧主要的采购需求就是将合同电量调节至偏差免考范围以内,否则将面临偏差结算或者偏差考核,从而造成成本的增加。
01
从需求量差分析看,1月受让方需求高于转让方需求,差量为2217.9兆瓦时;2月受让需求低于转让方需求,差量为1345兆瓦时;3月受让需求低于转让方需求,差量为3619.9兆瓦时;4月受让方需求高于转让方需求,差量为57243.8兆瓦时;5月受让方需求高于转让方需求,差量为8587.4兆瓦时;
由于年度校核的规则是批发合同量必须不大于零售合同量,且批零校核不通过的电量即进入合同电量拍卖交易。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如果零售合同一旦签约时间在批发采购合同之前,将必然会面临零售用户实际用电可能会超过零售合同用电的情况。而事后转让时的受让需求缺口就有可能是为了满足批零效验的要求而实际用电超过零售合同的那部分用电量。
年度批发采购待采购电量
乐山新闻网讯:2020年用电侧事后转让交易在交易顺序上设计在年度拍卖交易之后,交易设计的出发点应该是用电侧主体合同电量与实际用电量之间的一种偏差调节手段,本质是避免用电侧偏差考核。
被年度批零校核掉的采购需求
结束语
整体需求情况
而1月和4月的转成率均为100%,受成率分别为74.4%和2.9%。这些数据说明1月将近有受让总需求25%的量没有成交,而4月更是哀鸿遍野,受让需求中的97%的量有价无市,等待这些电量需求的将是超用的偏差结算。
为满足批零校核而待采购电量
成交情况
受成率代表受让方的成交率=成交量/受让方需求量,转成率代表转让方的成交率=成交率/转让方需求量。
由上图可以看出2、3月,受成率均为100%,转成率分别为58%和13%,说明2、3月份部分转让方可能会遭受欠用的偏差考核,而几乎没有超用的考核。
那么,经过了6轮的年度集中,17天的年度双边协商交易交易和用电侧拍卖交易后,为何用电侧在最后一次交易中还会有如此大的转受需求呢?
02
从交易申报的需求来看,1月、4月、5月受让需求大于转让需求,其中4月电量缺口最大,达到57243兆瓦时,受让家数也在4月达到最多,共计20家;2月和3月受让需求小于转让需求,但剩余不多,均在3700兆瓦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