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委农工委办公室)、市农业经济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1、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和“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新农村和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的政策、意见和建议,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
2、承担市委、市政府有关统筹城乡发展和“三农”工作的调查研究、参谋咨询、综合协调、检查监督职责,全方位组织、协调、推进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工作。
3、综合协调、指导全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深化农村改革工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指导农村公共服务、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基层组织建设。
4、承担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村庄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工作指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
(二)主管全市农业经济、林业、海洋与渔业工作。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农业、林业、畜牧业、海洋与渔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2、制订农业、林业、畜牧业、海洋与渔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林业、畜牧业、海洋与渔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3、参与研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关政策,负责农村收益统计工作;指导、监督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会、审计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耕地、林地、养殖水面使用权流转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生态高效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政策和建议;负责农林牧渔产品、种苗基地建设和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工作;指导农副产品加工与流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负责农副产品产、供、销的有关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5、组织、协调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区域开发计划工作;组织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参与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环保、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中低产田和池塘改造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花卉行业管理工作。
6、制订农业教育、科技进步和推广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论证和推荐并指导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农业教育、培训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信息工作,指导农业信息网络建设。
7、负责全市农业法制建设、行政执法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林牧渔业产品和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动物防疫、检疫、种畜禽管理;负责海洋与内陆水域渔业监察、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船检验;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等农机监理;承担林政管理、森林湿地资源管理、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植物检疫、蔬菜基地保护等工作;负责海洋环境、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和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8、参与全市农业外事、外资、外经工作,加强国际间农业经济和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组织农业出口创汇。
9、组织指导国土绿化、义务植树、绿化造林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督查全市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和森林防火工作。
10、负责全市海洋开发的规划与编制,海洋的综合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负责全市捕捞业和养殖业的宏观管理;负责渔业经济预测分析和统计;负责浅海、滩涂和内陆水域的渔业开发和利用;指导水产技术推广;负责水产种苗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11、主管所属事业单位。
(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花园路758号
邮编:314050
电话:0573-82872500
传真:0573-82872600
EMAIL:nyjjj@jiax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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