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农经〔2006〕102号
各县(市、区)农经局:
为做好2006年度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全面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现根据省农业厅的部署,对各县(市、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考核,检查和评价各县(市、区)农业部门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自律和监督,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责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保证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顺利实施,全面推进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考核工作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行政执法责任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的基本内容
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保障农业行政执法的基础性工作;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中抽象农业行政行为;具体农业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情况;农业法制监督检查情况;农业行政复议、应诉、赔偿情况;农业法制宣传培训等。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表。
三、考核方式
各县(市、区)按照上述考核内容在12月25日前先进行自查自评,写出自查报告,并上报我局法制处。在此基础上,我局将在12月底组织力量进行检查。检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嘉兴市农业经济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