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件公告 > 通知公告
通 知 公 告  
关于印发《嘉兴市农经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09-25
 

嘉农经200677

各县(市、区)农业经济局、局各单位:

  现将《嘉兴市农经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嘉兴市农经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嘉兴市农业经济局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嘉兴市农经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下更大的决心,争取更多的投入,进行更扎实的努力,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出更大的步伐;值此时机,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其提供的精神保障尤为重要现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嘉委发[2006]30号)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农政发[2006]6号),结合我市农经系统实际,制定我市农经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2006年至2010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着眼于农业“十一五”发展目标,按照建设“法治嘉兴”的要求,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履行职能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经济相结合,大力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农业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提高全民法制素质;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农经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的水平;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进程,创新农业执法管理方式,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围绕中心,服务“三农”;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以下四项农业“五五”普法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广泛开展“讲法律、讲秩序、讲责任”的法制教育。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农经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维权意识。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意识;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土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和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制止农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推进农村政务、村级财务方面规范化,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权,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切实加强森林林地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木材流通监管等事项。加强对渔业资源、海域使用、渔港渔船安全、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劳动保障、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三)加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诚信意识。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学习宣传,营造诚实守信、诚信经营的农村市场秩序。针对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大力宣传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以打击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把学法用法活动引向深入。

  (四)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以及农、林、牧、渔、机各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加大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广大生产经营主体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转变生产方式,科学合理安排种(养)业,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切实加大农、林、牧、渔、机各业专业法的宣传与培训工作,达到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全面推进农经系统各项事业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农经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主要在农经部门干部职工、乡(镇)、村干部、管理相对人和农民中进行。重点对象是农经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工作人员。

  (一)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制度,加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法、懂法,才能守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遵纪守法意识。继续实施公务员学法和年度法制考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广大公务员要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依法规范公务活动和管理行为,切实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将学法和用法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坚持学法、普法、用法相统一,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力度。使广大执法人员掌握执法本领,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增强执法为民意识、服务和守法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实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相关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学习专业技术与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以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农业、林业、渔业和牧业相关专业法,增强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依法开展技术研究、推广和管理活动,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积极有效地为“三农”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五)进一步加强对农业行政管理相对人普法宣传,提高依法经营能力。通过对相对人的宣传,使之熟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维护权益、承担义务的意识和能力,确保诚信守法经营。

  (六)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将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有机结合,与创建“民主法治村”、“平安村”和“文明村”等活动相结合,不断创新农村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突出加强农村干部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努力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步骤和方法

   “五五”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2006年,各级农经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培训普法业务骨干,确定专人负责五五普法事项,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20072009年,根据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010年,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进行总结评估,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达到普治并举。大力推进普法工作,改进普法工作方法与手段,切实提高普法效果,增强各级农经部门和全社会的农业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农、依法护农的深入展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及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以依法治理带动普法的深入,使普法与依法治理相互促进、实现普治并举。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结合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实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结合执法人员上岗或农经部门领导、有关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分级开展培训活动;结合农技下乡开展集中送法下乡活动。同时,从广大农民需要出发,继续实施“法律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在服务农民中教育农民。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针对不同的对象,宣传不同的内容,采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手段和方式,通过培训、资料图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三)组织经验交流和典型推广,提高普法整体水平。认真总结各地在普法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经验交流,达到相互学习和借鉴的作用;通过加强人员培训、经验推广、舆论宣传等途径,持续有效地扩大示范和带动效应;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园地建设,努力创新宣教方法。加强农业法制宣传园地建设,积极发挥农业信息网络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发挥电子平台的迅捷功能,推进宣传方式方法的创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通过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切实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加强对“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各级农经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监督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健全各级农经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并在本部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确保农经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要把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法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投入,切实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加强培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建设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学习培训,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计划的培养农村普法宣传骨干,不断壮大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四)加强调研,建立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普法工作内在规律,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建立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五)加强考核,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制度。要建立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表彰、激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不断推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打印】  【关闭】  
 
  文件公告
文  件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