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农经〔2006〕52号
各县(市、区)农业经济局、市级有关单位、局各处(站):
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农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政策依据
1、浙江省农业厅文件浙农人发〔2006〕11号《关于做好200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嘉兴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嘉职改办〔2006〕5号《关于200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嘉兴市农业经济局文件嘉农经〔2005〕58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农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新的职改精神
1、对在本市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提前一年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放宽至中专毕业。
2、凡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除符合免试条件者外,均需具有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三级(Windows2000/XP&Office)合格证书(乡镇所属基层事业单位和农村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三、有关事项
1、农业高级文件表式可从“浙江农业信息网”(http://www.zjagri.gov.cn)下载;林业高级表式沿用去年;农林中级文件表式可从“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下载。
2、时间安排:凡申报2006年度农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3、纸张规格一律采用A3、A4两种,复印件审核后须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须报软盘一张。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嘉兴市农业经济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 农林 技术职务 资格评审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