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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农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06-24
 

各县(市、区)农业经济局、市级有关单位、局各处(站):

    根据浙农职改字[2005]1号和嘉职改办[2005]4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农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政策依据:

    1、《嘉兴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嘉职改[1999]2号)。

    2、《关于印发职称工作为企业和农业服务倾斜政策的通知》(嘉职改[1999]3号)。

    3、《关于将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通知》(嘉职改[2000]3号)。

    4、关于印发《嘉兴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公示办法》的通知(嘉职改办[2003]9号)。

    5、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嘉职改办[2004]26号)。

二、新的职改精神:

(一)农业高级:

     1、评审对象须提交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两篇,由中评委组织论文答辩、面试,组织答辩面试专家费用由所有评审对象共同负责。

     2、评审对象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对弄虚作假人员,退回申报材料,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3、评审对象外语考核合格证书须原件,评审通过由高评委办公室注销,未通过由高评委办公室退还。

有关表式可从浙江农业信息网下载。

    (二)林业高级:

     1、评审对象须提交学历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2、评审对象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对弄虚作假人员,退回申报材料,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三)农林中级:

    1、计算机均需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三级合格证书,新二级证书在2005年度评审中仍然有效。

2、评审对象外语考核合格证书须原件,评审通过由中评委办公室注销,未通过由中评委办公室退还。

3、所有系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都要达到继续教育的规定。

    三、其它要求:

    1、时间安排:凡申报2005年度农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2、申报材料和推荐程序要求:中级按嘉职改[1999]2号文件要求执行,高级按原来要求执行。

    3、纸张规格一律采用A3、A4两种,复印件审核后须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须报软盘一张。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嘉兴市农业经济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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