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的状况,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措施,强化监管,认真开展了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和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实现了全市连续10多年来渔业船舶无重、特大事故和零死亡。渔业船舶安全设备的有效配备是确保渔业船舶安全适航的基本条件,是维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
但由于传统的捕捞渔业在社会经济上所处的弱势地位及渔民安全意识的淡薄,渔业船舶安全设备的有效配备存在着救生衣破损、遗失得不到及时更新,消防设备配置不全,少数夜航、夜间作业渔船灯光信号配备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渔业船舶安全设备的有效配备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可用性上与规则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因此,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目前我市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逐步改善、提高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的状况,为渔业的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嘉兴”为目的,全力抓好渔业船舶安全设备的有效配备工作,争取通过三年规划的实施,使我市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基本达到规则的要求,渔民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普遍得到提高,实现渔业船舶安全设施有效配备状况的根本性的改善,确保全市渔业生产安全状况的稳定和渔业经济持续发展。
三、三年规划要求
(一)海洋渔业船舶
1、2007年完成海洋渔业船舶的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配备更新工作,做到每艘渔船足额、有效配置,救生圈按要求喷刷永久性船名。所有经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按照规则要求配备救生衣、救生圈,并做到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安放规范、即刻可用的要求。
2、2008年完成海洋渔业船舶的夜航、夜间作业灯光信号设备的配备工作,达到航行、作业号灯数量、亮度、高度、角度及安装符合规则要求;完成海洋渔业船舶烟火信号配备、通用紧急报警系统安装工作,达到按规定数量配备烟火信号并定期调换,安装有效的通用紧急报警系统的要求。
3、2009年完成海洋渔业船舶救生浮具的配备,达到有效配备及安装、定期检修合格、即刻可用的要求;完成大、中型海洋渔业船舶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工作。
(二)内陆渔业船舶
1、2008年完成内陆渔业船舶的救生衣更新、配备工作,保证每艘渔船有二套救生衣的足额配置。
2、2009年完成夜航、夜间作业内陆渔业船舶的信号设备配备工作;完成渔船的消防设施配备,每艘渔船配置一只家用灭火器或消防水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地要建立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人员上、资金上保障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切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的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为三年规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广大渔民从思想上对渔船安全设备配备树立正确的认识,保证渔民对渔船安全设备配备工作的积极配合。
(三)注重实效,落实工作责任制。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三年规划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因此,各地要落实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到人。市局将在今年起把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工作列入对各县(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严把检验关,强化源头管理。要加强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对安全设备未按规定配备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渔业船舶一律不予通过检验。同时,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的监管,保证渔业船舶安全设备的有效配备。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减轻渔民负担。各地在工作中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有效配备工作作为建设“平安渔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减轻渔民的负担。